本报8月23日讯(记者杜润涛)“从职称评定要求条件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要求整体相同。”近日,我省印发的《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引起了教师们的广泛关注,来自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的郭老师表示,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定让人欢喜让人忧。
高职称很有吸引力
“不管是民办学校还是公办学校的教师都想评定高职称,这不只是工资的问题,一个高的职称更多是对该名教师能力上的认可。”郭老师表示,教师职称评定一般都需要专业理论水平、业绩条件、继续教育、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等条件,教师的职称很大程度上也代表着一名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这对于一名教师来说是会主动积极去进行职称评定的,当然对于民办学校的教师也一样。
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定难处在哪?郭老师表示,他已从教11年,目前是中学一级教师,去年曾想进行高级职称评定,但评定要求必须参加讲课比赛,并获得一定成绩。由于自己和多方面的原因,没能参与。对于民办学校教师来说,由于课时、科目等方面的原因,加上对信息把握得不及时,这一切使得民办教师对于职称评定是又喜又忧。
民办学校看重能力
对于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存在的问题,海口市博仁学校校长龙建贻表示,主要是学校师资的问题,教师的流动性可能会给许多教师带来职称评定上的问题。另外,民办学校都是属于自筹经费,教师职称的高低并不作为学校的工资制定的唯一标准,而更注重于教师的实际能力、业绩和教学态度等,这样许多教师对于职称的评定反而没有那么大的需求。
《方案》指出,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公办学校的实施方案参加职称评审,对于民办学校教师来说具有一定的意义,职称作为学校教师能力的一种体现,对于提升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促进作用,学校也一直鼓励更多老师去参加职称评定,让教师得到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