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会议强调,各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配合做好此次督查,抓好自查自纠,主动补缺补漏,将自查情况按时上报,并做好迎检准备。要抓住此次督查的契机,有力推动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的开展,把中央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公共信息标志是一种通用的“国际语言”,是国际旅游岛国际化水平的体现,对海南建设规范化、系统化、国际化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尤其重要。为此,我省遵循标准化法基本原则,制定了《海南省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规定》,以解决我省公共信息标志规范和适用的法律缺陷问题。会议要求,在相关法规颁布实施后,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省公共信息标志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使全省公共信息标志逐步实现设置规范、图文清晰、位置醒目,充分实现与国际完全接轨,在全省层面实现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统筹规划,优化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我省国际旅游岛标准化建设,提高国际化水平。
《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施行6年来,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我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修正案(草案)》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变化,对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地方进行调整修改,对不明确的地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都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好各自安全职责,提升全面安全意识,更加规范、严格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南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草案)》,对散居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镇的权益保障进行了规范,提出了保障其政治、文化和发展权利,以及加大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和产业扶持力度的政策措施,明确了完善我省城市民族工作有关制度,并规定了损害散居少数民族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
会议原则通过了《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在修改完善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