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2日讯(记者蔡佳栩 通讯员陈显雅)近日,市纪委印发《2016年上半年作风问题查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今年1月至6月,我市共查处作风问题163起,处理514人及4家单位,查处问题数和人数均超过去年全年总量。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坚持以铁腕转作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反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整治“庸懒散奢贪”。
“庸懒散”问题居作风查处首位
2015年12月,市纪委查处了一起典型“不干事、不担事”案件,秀英区永兴镇永德村委会主任王某和副主任陈某因在本村低保人员资格审核工作中,对申报人家庭情况没有认真审核,造成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领取低保金,两人均受到党纪处分。
据市纪委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基层是“不干事、不担事”问题的多发地带,今年查处的一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和镇(街)人员“双创”工作履职不到位以及农村“两委”干部扶贫工作不尽职等问题,反映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不足。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不干事、不担事”问题72起255人,分别占查处问题数和人数的44.2%和49.6%。四个区查处“不干事、不担事”问题148人,占全市查处人数的58%。从被查处人员职级情况来看,基层党员干部仍然居多,查处乡科级以下325人,占查处总人数的63.3%。 (下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