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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3日讯(记者史发梅 通讯员谢曦 孙文玺)记者近日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我市已使用“海南省大集中式房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此外,已启用独立开发的“海南省二手房网上签约系统”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确保了我市网签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通知提出,我市自实施房地产“两个暂停”政策以来,对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工作高度重视,使用了“海南省大集中式房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同时我市正式启用自行开发的“海南省二手房网上签约系统”系统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实现了存量房网签备案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通知提出,在推动存量房网签备案工作的过程中,各市县房管部门要为房屋产权人、备案的中介机构提供便捷的房源核验服务;要加快建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要加强对中介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中介机构须经备案后方可进行存量房网签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