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3日讯(记者羊位高 通讯员陈南南)乐东男子韦某驾驶购买来的赃车时遇到交警盘查,心虚的他拒绝配合并驾车逃离现场,随后被三亚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并因为购买赃车而获刑一年九个月。
2013年下半年的某天,韦某得知“阿文”有一辆起亚智跑赃车要出售,韦某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车,并购买一副伪造车牌来悬挂。2015年5月11日,韦某驾驶该车途经三亚市解放二路时遇到交警盘查,他拒绝配合并驾车逃离,当行驶至一交叉口时被交警控制,随后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10日。韦某拘留期满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其购买赃车的事实,经查,该车系车主郭某于2013年7月1日停放于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某商务宾馆门前被盗的车辆。破案后,被盗汽车已发还车主郭某。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