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造坡博、坡巷片区面临的整体规划不合格、交通出行不便、居住环境脏乱差、防灾减灾能力薄弱等问题,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1日发布了征收决定。本片区内有部份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经本指挥部调查初步确认了相关产权情况,现公示如下:
一、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坡博东村37号华川公寓(现场编号:G123)102号房,房屋产权人为莫彩欣;203号房,房屋产权人为万克峰;302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施小梅;303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陈岗;304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曾祥师;4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廖谋;402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廖国谋;403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王昌贤;404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阳传波;5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周全;502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陈小科;503号房,房屋产权人为胡海珍;504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吴海玲;6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泽军;602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张运向;604号房 ,房屋产权人为许声宇;7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蒋雄;703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邝必敏;704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张风燕;8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史丽琳;802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孙国平;9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汪航舟;904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杨德清;
二、对上述房屋的产权确认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10月25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坡博、坡巷片区棚改项目指挥部进行申报或提出异议。
三、如上述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有人进行申报或提出异议的,本指挥部将依据相关规定与上述调查确认的房屋产权人签订征收协议并进行补偿安置。
指挥部地址:海口市龙华区豪苑路9号
联系人:刘秋峰 联系电话:13807590619
海口市龙华区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