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造坡博、坡巷片区面临的整体规划不合格、交通出行不便、居住环境脏乱差、防灾减灾能力薄弱等问题,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1日发布了征收决定。本片区内有部份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经本指挥部调查初步确认了相关产权情况,现公示如下:
一、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坡博东村5号坡博公寓B栋(现场编号:G30)103号房,房屋产权人为仉淑华;105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王长林;107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王玉红;205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杜树花;206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曾小玲;208号房,房屋产权人为董芙蓉;3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岳仁功;302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张校平;306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晓艳;307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王思涵;406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梁方元;505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程高英;507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杨跃廷;606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曾春香;7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刘爱荣;702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高全英;705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周蔚英;805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陈春山;806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左火生;
二、对上述房屋的产权确认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10月25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坡博、坡巷片区棚改项目指挥部进行申报或提出异议。
三、如上述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有人进行申报或提出异议的,本指挥部将依据相关规定与上述调查确认的房屋产权人签订征收协议并进行补偿安置。
指挥部地址:海口市龙华区豪苑路9号
联系人:苏振宇 联系电话:13700488518
海口市龙华区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