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造坡博、坡巷片区面临的整体规划不合格、交通出行不便、居住环境脏乱差、防灾减灾能力薄弱等问题,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1日发布了征收决定。本片区内有部份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经本指挥部调查初步确认了相关产权情况,现公示如下:
一、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坡博东村388号博信苑(现场编号:F14)101 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王乐和;201 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冯子祥;202 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郭红;207 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张万普;209 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刘凌;210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郭立英;3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唐喜良;302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陈建兴;309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邵海东;310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高淑义;406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永纪;410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杨霞;41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王永寿;508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樊凤先;510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曹宝荣;607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曹文广;608号房,房屋产权人为董永清;609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佳林;610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祥生;61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祥生;7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陈晓花;706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王俊红;708号房,房屋产权人为贾向利;710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张爱辉;71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田雪梅;8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周友娣;802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郭宏宇;809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佳林;9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马振英;902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马振英;904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俊华;905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刘凌;906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崔宝利;909号房,房屋产权人为薛继民;910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崔宝利;91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王一帆;100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张丽君;1006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永纪;1007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永纪;1011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张勇;
二、对上述房屋的产权确认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10月25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坡博、坡巷片区棚改项目指挥部进行申报或提出异议。
三、如上述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有人进行申报或提出异议的,本指挥部将依据相关规定与上述调查确认的房屋产权人签订征收协议并进行补偿安置。
指挥部地址:海口市龙华区豪苑路9号
联系人: 周志安 联系电话:13700488267
海口市龙华区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