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造坡博、坡巷片区面临的整体规划不合格、交通出行不便、居住环境脏乱差、防灾减灾能力薄弱等问题,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1日发布了征收决定。本片区内有部份房屋未办理产权证书,经本指挥部调查初步确认了相关产权情况,现公示如下:
一、位于海口市龙华区坡巷村31号路穗融公寓(现场编号: K44 )A栋:1A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欧斌;1B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曹永香;1C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潘小玲;1E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唐宏利;2A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翁刚满;2B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史文清;2C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杨振辉;2D号房,房屋产权人为何秀娥;2E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刘家富;2F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陈珊;2G号房,房屋产权人为胡耀成;3A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陶林金;3B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姚启翠;3C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荣;3D号房,房屋产权人为辛国忠;3E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杨振辉;3F号房,房屋产权人为赵秋云;3G号房,房屋产权人为贾爱洁;4A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冯小惠;4B号房,房屋产权人为苏振涛;4C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林文和;4D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晓飞;4E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张辉;4F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刘桥;5A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刘志敏;5B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卫星; 5C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秦晓云;5D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倪国真; 5E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王惠华;5F号房,房屋产权人为王惠华;6A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李荣;6B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张彤;6C号房,房屋产权人为郭中庆;6D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刘家富;6E号房,房屋产权人为施宇;6F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刘福胜;7A号房,房屋产权人为凌佑红;
二、对上述房屋的产权确认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16年10月25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坡博、坡巷片区棚改项目指挥部进行申报或提出异议。
三、如上述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有人进行申报或提出异议的,本指挥部将依据相关规定与上述调查确认的房屋产权人签订征收协议并进行补偿安置。
指挥部地址:豪苑路9号
联系人:李华峰 联系电话:13907691447
海口市龙华区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