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日讯(记者罗津)今天开始,海口乃至全省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通行。为此,市生态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别在龙昆南路与南海大道的交叉路口、海府路与红城湖路的交叉路口开展“黄标车”道路执法查处。
“执法查处分为两个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对查处的‘黄标车’进行宣传教育。11月11日起,将正式进行处罚,违规行驶将扣3分,罚款100元。”市生态环保局总量处处长陈敢告诉记者。
今天执法人员对84辆车进行拦停检查,其中2辆被确定为“黄标车”,环保部门对其进行了现场教育。环保部门再次呼吁,车主尽快将“黄标车”自主淘汰,市民可通过“随手拍”对违规上路、停放的“黄标车”进行举报,交警人员将依法查处。此外,市生态环保局还将联合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失联”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