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陈敬儒)从市科工信局获悉,根据《海口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日前,市科工信局经过公开征集等程序,经认真研究,认定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海口市新华信息产业孵化园、创业村江东电子商务产业园、海南互联网+众创中心、海口国家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海口市青年电商创客空间、海口车库咖啡等七家单位入选海口众创空间。
根据《海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为本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对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中发展成熟的企业、创业团队,为其加速发展和产业化提供条件和平台,并协助办理迁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