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促进海口市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令2016年第60号)等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海口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海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 和海口市交通港航局门户网站http://www.hkjtj.gov.cn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gongjiaochu2039@sina.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建议”。
(二)传真电话:将书面意见发送传真至0898—68724474。
(三)信函邮寄:以信函或快递形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海口市长滨一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6栋南楼二楼;收件人:海口市交通港航局道路客运处;邮政编码:570311。请在信封上注明“出租汽车改革意见建议”。
特此通告。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