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羊位高 通讯人王禄文 陈春江)因为5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闹上法庭,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后,担保人关某某却无动于衷,法院强制执行后冻结并划拨了关某某的部分存款并查封他名下的汽车,可是关某某也拒绝移交汽车。2016年11月10日上午,美兰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关某某罚金1万元。
2013年7月22日,美兰区法院对原告肖某某诉被告陈某某、关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了民事判决书,判决陈某某向肖某某偿付借款50万元及利息,关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陈某某、关某某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陈某某拒绝还钱,并玩起失联。
2013年11月21日,肖某某向美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冻结、划拨关某某在建设银行的存款13.6万元给肖某某,并裁定查封、扣押关某某名下的汽车一辆。之后,法院执行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关某某车辆已被查封,让他将该车交付法院执行。被告人关某某接到执行通知后,拒不向法院提交汽车配合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2014年11月26日,美兰区法院将关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6月5日,公安机关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同日,被告人关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汽车提交至公安机关。同年9月23日,公安机关将该汽车移交法院执行局。同年11月2日,肖某某、陈某某、关某某达成执行和解,随后法院裁定解除对该辆汽车的扣押。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结束后,将案件提交给美兰区检察院。美兰区检察院审理后以关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美兰区法院提起公诉。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关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关某某犯罪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同时,鉴于被告人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可酌情从宽处罚。据此,美兰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关某某罚金1万元。
宣判后,关某某不服判决,表示将提起上诉。据悉,该案也是海口市第一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