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以上新增财力投向民生
民生质量
持续改善
坚持为民办实事,每年将70%以上的新增财力投向民生领域,累计达468亿元,增长1.02倍。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0732元和12659元,年均分别增长9.5%和11.3%。145个贫困村脱掉贫困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69万人,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扶贫任务。累计发放小额担保创业贷款2.2亿元,新增城镇就业25.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9万人,被评为首批“全国创业先进城市”。社会保障不断加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均增长6.5%,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新农合”参合率分别达到100%和97%。切实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累计使用价格调节基金5.8亿元。成立市属菜篮子集团,改革“菜篮子”建设模式,平价菜店网点基本实现主城区超市、农贸市场和300户以上社区“三个全覆盖”。
社会治理
有效加强
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社会事业
协调发展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称号。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三个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完成301个“校安工程”和225所中小学校“改薄”,“10+2”新增学位项目稳步推进,先后引进北师大附中、北大附中附小在海口办学,累计增加中小学位2.6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1.7万个。不断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文体事业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