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外语考试设立20多年来,一直伴随着“一刀切”“鸡肋”等质疑。今年3月中央出台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4个省份取消了职称外语考试的硬性要求,多数地区和单位仍在等待观望。
每年约百万人报考“硬杠杠”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是我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一道“硬杠杠”。除少数符合免考条件的群体外,大部分企事业单位职工都需要通过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才具备申报相应职称的前提条件。多年来,平均每年都有约百万人报考职称外语。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山鹰说,职称外语考试的硬性要求,在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职工综合业务素质、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方面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国民受教育程度与外语水平整体提升,全国统一职称外语考试也暴露出诸多弊端。
此外,作为职称评定“敲门砖”,职称外语考试成为部分机构与个人的摇钱树,滋生各种乱象。考前,各类“保过”培训信息满天飞,有的培训班甚至公开指导作弊;考中,代考、传送试题答案等舞弊行为屡禁不止;考后,掌握考生个人准确信息的机构声称可以“网上修改成绩”。
事实上,在一些地方,职称外语考试的硬性规定已在具体执行中被悄然“搁置”。近年来,不少地方陆续扩大职称外语考试免考范围,一些单位内部规定,50岁以上申报职称的人可免考。安徽省人社部门规定,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可免考职称外语。山西、吉林长春等地区还提出,对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群体,申报各级别职称均取消外语要求。
各地落实进展程度不一
近年来,取消职称外语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陆续出台政策,明确对乡村教师、县级及以下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外语成绩不作刚性要求。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对职称外语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这项政策明确半年后,各地落实情况如何?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至少已有北京、广东、河南、山东4个省份和浙江温州出台政策,明确“职称外语不作统一要求”或“职称外语不作为职务评审必备条件”。此外,山西、江西、吉林长春、江苏常州等地提出,申报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安徽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设定职称外语考试等资格条件的权力,人社厅已下放至各个行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全省要统一取消职称外语考试要求,可能得到明年”。
把权力充分下放给用人单位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吴江说:“过去职称评审标准、程序要求都是全国统一的,现在中央规定‘由用人主体主导’,但对如何确定‘用人主体’、如何具体落实没有统一要求,因此多数省份仍在等待观望。”
“一些地方与单位担心取消外语考试后将增加职称评审难度,背后透露的是人才管理简单化思维。”吴江说,职称体现职工在岗位上的专业技术水平,因此,评审标准应围绕岗位需求确定。国家取消对职称外语的“一刀切”要求,目的就是完善职称评价体系,实现科学、公平地评价人才。
吴江等专家建议,应进一步把设置职称外语考试资格的权力,充分下放给用人单位,而非各个行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时,全面优化职称评审的标准与流程,真正体现对人才的科学评价。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