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据新华社贵阳12月15日电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公开宣判中共云南省委原常委、副书记仇和受贿案,对被告人仇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仇和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