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梁依)内蒙古男子林某诈骗他人钱财20万元,为寻刺激还冒充民警,多次强拉女子进奥迪车。近日,美兰法院以林某犯诈骗罪与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5年7月1日,林某驾驶一辆黑色奥迪车到五指山路路段,为寻求刺激冒充民警用手铐铐上胡某某等两名女子并将她们强行拉进奥迪车,非法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林某驾车将胡某某等两名女子带到海口市金龙路原市公安局大院内,威胁恐吓被害人后离开。次日,林某再次驾驶黑色奥迪越野车来到五指山路路段,冒充民警先后用手铐铐上李某某等5名女子并将她们强行拉进奥迪车,非法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林某驾车将李某某等五名女子带到海口市金龙路原市公安局大院内,威胁恐吓被害人后离开。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人民币2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林某为寻求刺激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拘禁罪。林某犯诈骗罪与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该院以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银行卡4张,苹果手机1部,退还所有人;赃款人民币13600元,退还被害人蒋某,责令林某退赔被害人人民币186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