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2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胡坤坤)90后贩毒男子在毒品交易中拒付毒资还抢走六块海洛因,后将他人刺死焚尸又焚车。近日,海口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2016年4月24日,26岁的广西男子陈某景联系陈某亮商定以每块10.6万元的价格购买三块海洛因。陈某景携带31.8万元毒资来到约定地点等候陈某亮。双方见面后,陈某景进入该车的后排座与陈某亮、刘某学交易毒品。验货过程中,陈某景发现陈某亮、刘某学共携带了六块海洛因,遂萌生不支付毒资而抢走海洛因的念头。陈某景趁二人不备拿起六块海洛因及其携带的现金打开车门准备逃跑,陈某亮见状阻拦,陈某景便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先后数次捅刺陈某亮和刘某学的上身部位,随后逃离现场。
2016年4月25日凌晨,陈某景因害怕其作案时可能在车内留下指纹等作案痕迹,萌生烧车焚尸的念头,购买了三瓶白酒作为引火助燃物。凌晨1时许,陈某景回到作案现场,将轿车点燃后驾车逃离现场。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陈某亮生前符合锐器作用于右胸部导致升主动脉、右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失血而死亡;刘某学生前符合锐器作用于左胸部导致左心室、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失血而死亡。
陈某景将其持刀杀害两名男子并抢走六块海洛因的事,告诉谢某和冯某,二人还帮助陈某景离开海口,并将陈某景交给他们的29万元汇款到陈某景账户上,并没有报警。
2016年3月,谢某向一名绰号叫“阿友”的男子购买3000多元“开心果”、“摇头丸”、“K粉”等毒品,并将购买的毒品藏匿在和冯某共同租住的房内。谢某和冯某用榨汁机将部分“开心果”、“摇头丸”、“K粉”粉碎成粉末后分装在印有“铁观音”字样的包装袋里。毒品加工、分装好后,谢某和冯某多次贩卖给吸毒人员。
2016年4月30日凌晨2时许,公安机关抓获谢某,并当场从谢某身上缴获毒品一批;在一酒吧抓获冯某,当场从冯某身上缴获毒品五包。公诉机关认为,陈某景在抢劫过程中致二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谢某、冯某明知陈某景是犯罪的人仍提供帮助使其逃匿,情节严重;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共同贩卖毒品,数量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窝藏罪、帮助毁灭证据罪、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景、谢某、冯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