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上年增长8.2%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
本报2月20日讯(记者李娇珠 通讯员唐磊)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去年海口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47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1%。数据背后折射出怎样的变化?收入增长的原因是什么?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75元,比上年增长7.9%,增幅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79元,比上年增长9.0%,增幅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均高于城镇居民1.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45下降为2.4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就业稳定和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养老金标准逐年增加、生猪、槟榔、橡胶等部分农产品价格走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效显著等四大因素共同作用,促进海口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有关负责人说。
记者今天采访了部分海口居民均表示去年收入比前年增加了,居民的幸福感增强了。居民郑先生在一家物流公司从事司机工作,他表示,去年收入明显增加了,比前年收入增加了八九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