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0日讯(记者高潮)游客黄女士在陵水县南湾猴岛景区游览时不慎被猴子咬伤,因赔偿问题与景区发生纠纷,经陵水县法院旅游法庭协调,景区最终赔偿1.38万元治疗费,事情才圆满解决。
1月27日下午,外省游客黄女士在陵水县南湾猴岛景区游览时,不慎被猴子咬伤。景区工作人员发现后,医务室立即对黄女士伤口进行消毒处理,当天陪同黄女士前往三亚海棠湾301医院(急救部)就诊。医生诊断后为黄女士注射了狂犬病疫苗、抗狂犬病血清及狂犬病免疫球蛋白。黄女士注射疫苗当晚出现过敏症状,截至1月29日过敏症状仍存在。黄女士便与景区管理者协商处理此事,不料对方态度并不积极。黄女士一气之下向陵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投诉。
近日,陵水县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参与纠纷调解工作,黄女士家属情绪十分激动,要求景区负责人给个说法。景区负责人周经理只愿意赔偿黄女士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共1.2万元,黄女士不接受,称因其目前过敏症状仍未消除,对身体健康状况存在很大的隐患顾虑,景区的赔偿数额过少,要求景区赔偿2万元。双方因赔偿数额问题争执不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黄女士一家来自外地,按照法律程序起诉需要花费一定时间,法庭工作人员随后又多次与景区负责人周经理及伤者黄女士沟通,给其讲解《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景区同意赔偿黄女士1.38万元用于后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