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3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胡坤坤)这个男子不简单,假称认识中央和省级领导,诈骗他人73万元;使用虚假材料申办海口户口,10年出入境52次;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近日,海口中院终审对张扣辰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张扣辰1956年出生于上海市。2012年以来陆续与潘某松等人认识,多次声称其认识中央、省级领导,是美国盛氏集团亲属的后代,先后诈骗潘某松等人民币共计23万元,均被其用于个人挥霍。
1993年3月17日,张扣辰在原户籍地上海申请定居美国并办理了户籍注销业务。2004年4月,张扣辰出资8000元,通过朋友办理了海口的落户手续。之后,张扣辰发现新的户口登记信息上记载的籍贯等三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但其仍先后五次申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自2004年至2014年期间,张扣辰使用出入境证件往返日本、香港等地52次。经查,张扣辰办理落户海口的户籍迁移证及“宁乡县公安局道林镇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均系伪造。
2000年至2014年,张扣辰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先后办理了多张银行卡和信用卡。
一审法院认为,张扣辰骗取他人人民币73万元构成诈骗罪;使用虚假材料申办户口并以此身份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多次出入境,其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张扣辰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其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张扣辰还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张扣辰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刑满释放仍不思悔改,现又多次实施犯罪,可酌情从重处罚。一审法院判决张扣辰犯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宣判后,张扣辰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口中院提出上诉。海口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决张扣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