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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告知如下:请在海南医学院公寓楼项目工地工作的务工工人,如有被海南第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故拖欠工资者,请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按规定办理投诉登记手续,我支队将依法对投诉情况进行处理。
投诉地址:海口市西沙路4号2号楼,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系电话:66784629。
特此告知
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