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7日讯(记者吴思敏)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暨做好2017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我省将组织第22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各地各校将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加强安全知识教育
通知要求,每所中小学校在安全教育日期间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疏散演练,各地各校将举办一次主题明确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重点加强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等安全知识教育。
通知提出,将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在日常安全教育中突出教育重点、突出放假前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教育。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各市县、各中小学校要重点加强校门、消防、校舍、交通、食堂卫生、防溺水等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大校园管理力度,加强校内治安巡逻,严格落实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通知要求,省教育系统将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各市县、各中小学校要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要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制度,密切家校联系,定期召开专题家长会,向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督促家长落实监护人职责。
安全教育纳入年度考核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会同交通、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车”充当校车运营,加强对校车司机及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将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非正常死亡人数纳入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考核。探索建立安全教育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随机性、专题性督查。推动建立安全教育教研机制,建立典型引领机制,提高安全教育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