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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1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王禄文 梁依)海口男子梁某某晚上7点多就大胆撬开商行卷帘门门锁,疯狂盗窃12条硬芙蓉王香烟、3条硬中华香烟、1条软中华香烟等物品,价值近9000元。近日,美兰法院以梁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梁某某退赔被害人庄某某被盗财物损失人民币8774元。
2016年9月5日晚上7时许,梁某某在五指山路松涛大厦楼下将被害人庄某某经营的某商行卷帘门门锁砸开,潜入商行内盗走12条硬芙蓉王香烟、3条硬中华香烟、1条软中华香烟等物品。经鉴定,所盗窃的物品价值人民币8774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砸开店铺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共计877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该院以梁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被告人梁某某退赔被害人庄某某被盗财物损失人民币87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