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2日讯(记者李云川 实习生云梦怡) 郑先生并没开车到三叶东路,却出现了在三叶东路违法停车记录。22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郑先生遭遇到的错误的违停处罚,是根据市民“随手拍”举报材料作出的,因对举报材料审核不严让当事人受损,表示歉意。
郑先生说,21日上午他突然接到交通违法通知信,告之他3月15日在三叶东路违法停车。他这几天一直在单位上班,根本没有开车去过三叶东路,车上也没有发现过有交警张贴过违停处罚单。经仔细查看,发现违停记录上的照片明明是在南沙路海南电视台宿舍区出入通道处拍摄的,此通道不属市政道路,而三叶东路距此相隔多条马路,距离至少相差5公里,如此错误的处罚,实在让人不解。
郑先生违停行为采集单位交警龙华大队大队长卢忠经过调查后表示,郑先生的违法记录是根据市民“随手拍”提供的举报材料作出的。举报者提供的违停地点和举报时所在手机位置,均显示为三叶东路。这样造成工作人员误判,致使当事人郑先生受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林诗壮介绍,对市民“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各交警大队设有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核实。目前交警部门每天接到的举报材料为500件至1000件,经过审核认定确认存在违法行为的仅200件左右,约有六成“随后拍”举报者提供材料不合格。像郑先生遇到的这种通过审核并被认定录入的失误举报,仅占极少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科长林明智表示,郑先生违停处罚记录出现的错误,与交警审核人员审核把关不严有关。为此代表交警部门向郑先生表示歉意,并将按照相关程序处理,返还郑先生已主动交纳的罚款。
当天交警部门未联系到郑先生交通违停行为的举报当事人,目前正在进一步寻找举报当事人,以弄清事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