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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8日讯(记者任锦雯)经海南省教育厅督导评估组审核评估,海口市义龙中学等20所学校于3月21日正式被授予“省级规范学校”称号。我市有6所学校此次被授予“省级规范学校”的称号,分别是海口市义龙中学、海口市遵谭中学、海口市第十四中学、海口市琼山区旧州中学、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学校和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中心小学。
据悉,2016年11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海南省教育厅组织督导评估组先后对海口市义龙中学等20所学校开展了省级规范化学校办学水平审核性评估工作。
评估期间,评估组通过听取学校创建和自评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随机听课、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采集信息,并依据《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及其评分细则对各学校办学水平进行了量化评分和综合评议。
根据省督导评估组对各学校的评估意见,通过向社会公示,省教育厅经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海口市义龙中学等20所学校“省级规范学校”称号并颁发匾牌以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