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9日讯(记者光明)海南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补助资金股权投资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年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补助资金采取对企业股权投资的支持方式,不再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
我省今年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补助资金股权投资安排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授权专业投资管理公司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按市场化方式运作。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补助资金股权投资出资额占被投资项目企业的总股本不超过30%,且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干预企业经营决策。达到一定的投资年限或约定投资条件或被投资企业有要求政府股权退出意愿时,政府及时退出(具体退出条件和方法由投资管理公司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协议时商定)。
《通知》要求,投资已上市公司的,委托投资管理公司参与定向增发或与该公司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投资非上市公司的,委托投资管理公司对该公司进行直接投资或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培育引进试验示范,农产品加工、运销、质量、品牌、电商体系建设,技术培训等。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购买小轿车、发放人员工资福利以及与项目无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