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批准的海南胜虹实业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海口观澜湖·观园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460106201600058号),现因需对该项目进行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该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羊山大道南侧,该项目用地属《海口南部四镇(永兴、龙桥、龙泉、遵谭)旅游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5版)》内的20-0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6696.64㎡。该项目原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为:13幢18层的高层住宅,1幢4层的配套及多层住宅,1幢泵房,总建筑面积为地上41444.33㎡,容积率2.46,建筑密度25.14%,绿地率15.5%,建筑高度55.60m、停车位280个等。
现拟调整的建筑设计方案为:10幢18层的高层住宅,1幢2层的多层配套公建,1幢泵房,总建筑面积为地上41931.78㎡,容积率2.48,建筑密度28.29%,绿地率15.5%,建筑高度4.10-54.95m、停车位280个等符合控规各项规划技术指标要求,现拟审批。为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规划批前公示。如对该调整的建筑设计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否则,视为无异议。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5月3日);
2.公示网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hklhq.gov.cn)
3.公示地址:拟建项目现场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hghjs@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1#楼509房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570125
5.咨询电话:66568675 联系人:王海波 毕晓军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