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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为全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提供坚强有力纪律和组织保障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海口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整治违法建筑“六不准”行为(不准顶风抢建违法建筑;不准谎报、瞒报自身涉及违法建筑情况;不准干扰、阻挠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执法部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不准为实施违建者说情、打招呼、“开绿灯”、充当“保护伞”并借以搞利益输送、谋取私利;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违法建筑项目核准手续;不准实施其他妨害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行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88(通用),68723098(市纪委),68621451(秀英区纪委),66567770(龙华区纪委),65884514(琼山区纪委),65374652(美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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