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海口市规划局开展《海口市汽车修理厂专项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现对美兰区内现有的汽车修理厂的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现将普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朝霞路西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488.67平方米,其中:王华民、周迎梅0.06平方米;海口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0.33平方米;海口市文宏实业有限公司464.49平方米;未知权属23.79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488.67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488.67平方米。
二、朝霞路西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3265.9平方米,其中:中国人民武警部队海南省总队3245.08平方米;未知权属20.82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3265.9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3265.9平方米。
三、文明东南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823.01平方米,其中:未知权属823.01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823.01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823.01平方米。
四、海甸五西路南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800平方米,其中:海南金明企业贸易471.88平方米; 未知权属328.12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800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800平方米。
五、海景路北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368.45平方米,其中:海口市储备中心240.8平方米;未知权属127.65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0.69平方米、林地367.76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368.45平方米。
六、群上路东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662.38平方米,其中:周文宗69.82平方米;未知权属592.56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662.38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662.38平方米。
七、青年路东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765.9平方米,其中:吴华进765.9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765.9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765.9平方米。
八、美群路北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208.63平方米,其中:海南昌平实业有限公司208.63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208.63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208.63平方米。
九、海府路二横路西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463.14平方米,其中:海口市储备中心400.82平方米;未知权属62.32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77.6平方米、河流水面385.54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463.14平方米。
十、美坡路西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2027.38平方米,其中:海口健雅制衣有限公司1998.66平方米;未知权属28.72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2027.38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2027.38平方米。
十一、白龙路西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598.9平方米,其中:欧茂吉598.9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598.9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598.9平方米。
十二、西沙路东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4825.83平方米,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92830部队后勤部基建营房处3203.86平方米;海口市新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2.36平方米;未知权属1609.61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4825.83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4825.83平方米。
十三、蓝天路南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1315.99平方米, 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92830部队后勤部基建营房处1315.99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1315.99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488.67平方米。
十四、万华路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20082.16平方米,其中:海南淅经对外贸易公司、中国嵩海实业海南公司、杭州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1503.3平方米;中国人民解放军92830部队后勤部基建营房处6030.76平方米;海南森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森能房地产有限公司5.85平方米;未知权属12452.25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20082.16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20082.16平方米。
十五、万华路南侧汽车修理厂用地总面积为3144.88平方米,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92830部队后勤部基建营房处2960.66平方米;未知权属184.22平方米。该宗地用地总体规划用途为城镇用地为3144.88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城市用地3144.88平方米。
经核查,拟将上述项目未确权的16253.07平方米用地确认为国有土地。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请自登报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特此通告。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