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海织小区棚户区自主改造项目为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纳入海口市2015年棚改工作计划的项目,采取由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改造,改造资金由参与自主改造企业投资并自行平衡,涉及户数为494户。海织项目自2015年4月启动以来,参与自主改造的企业——海南京邦置业有限公司已完成493户签约工作(仅余第8栋306业主赵怡诺因失联未能签约,已于2015年11月21日在《海口晚报4A版》登报公告),签约率达99.8%,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及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让广大业主早日回迁新居,海南京邦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份完成了全部涉及改造的第1-17栋房屋的旧房拆除工作,进入了建设阶段。
根据全体业主签订的《海口市龙华区海德路海织小区改造工程项目补偿安置协议》第五条:“为了办理安置房完全产权及建设工程报建手续,必须将原划拨性质土地转为出让性质土地,乙方同意并委托甲方办理土地变性手续及土地变更在甲方名下…”的约定,现拟将原海口纺织印染厂生活小区(海织小区)全体业主名下位于海口市海德路6号共计2491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国用(2013)第010563号,证上面积为25316.78平方米)过户登记至海南京邦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及土地过户事宜有异议,请自本公示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至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机关2号楼226室棚改办(电话:66711150),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我区将按有关规定启动办理该宗地的过户登记手续。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