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批准的海南观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海口观澜湖国际公寓、商业中心(一期)(ZD-0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460106201600014号),现建设单位因需对该项目进行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该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羊山大道南侧,该项目用地属《海口南部四镇(永兴、龙桥、龙泉、遵谭)旅游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5版)》内的ZD-0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32163.70㎡。该项目原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为:25幢2层的低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为地上7763.75㎡,容积率0.047,建筑密度3.36%,绿地率24.60%,建筑高度11.15m、停车位300个等。
现拟调整的建筑设计方案为:整体用地面积(ZD-06地块)为132163.70㎡,该项目为分期开发,本期开发用地面积为13032.56㎡。本期建筑设计方案为拟建8幢4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为11294.47㎡(其中计容面积为6021.60㎡),容积率0.05,建筑密度4.40%,绿地率3.87%,建筑高度13.8m、停车位96个等符合控规各项规划技术指标要求,现拟审批。为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规划批前公示。如对该调整的建筑设计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否则,视为无异议。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7日);
2.公示网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hklhq.gov.cn)
3.公示地址:拟建项目现场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hghjs@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1#楼509房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570125
5.咨询电话:66568675 联系人:王国来 毕晓军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