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6月3日电(记者刘美子)原本应该在学校念书,8岁女童小媛却被父母“借”给朋友带出去进行盗窃,并多次被抓。为保护小媛的合法权益,案发地蚌埠市救助管理站提起撤销小媛父母监护人资格的诉讼。6月3日,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判决撤销小媛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小媛的祖父母为她的监护人。
据蚌埠市救助管理站走访了解,小媛的父母有4个孩子,由于两人常年在外,很少自己照料孩子,一直由小媛的祖父母照顾。同时,法院查明,小媛的祖父母何某甲、何某乙一直在家务农,且无犯罪记录,二人表示愿意抚养小媛,做小媛的监护人。
最终,法院判决,何某某、李某某作为小媛的监护人,长期对小媛不管不问,小媛已到上学年龄,未让其上学,还让其朋友何某莲带出去在外居无定所,长期进行盗窃活动,被公安局抓获多次,应视为何某某、李某某明知何某莲带小媛盗窃而予以默认或放任。以上行为可以认定何某某、李某某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且情节恶劣,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撤销二人对小媛的监护资格。但小媛的父母何某某、李某某应当继续负担小媛的抚养费用。此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