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3日讯(记者陈延鹏)从省住建厅获悉,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通报了全国乡村规划工作检查结果,我省乡村规划工作位列第四名,得到住建部的肯定,仅次于山东、云南和浙江省。
在政策引领方面,我省印发了《海南省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规范和提高农村规划建设水平,同时还加强了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纳入《海南省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2017-2019》,各市县以“多规合一”及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为依据,因村施策,力争在今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所有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对1000个美丽乡村规划进行完善和提升。
此外,全省设立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的乡镇比例达80%以上,并配备专业人员,去年培训人员2000人次,促进当地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突出村民主体地位,我省还在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中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围绕海南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实施村内道路建设和垃圾治理等,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城乡环境让群众收益。
为全面推进新建农房规划报建,各市县结合实际,简化业务流程,免收各项费用,主动服务,对采用政府提供的特色建筑方案建房农户,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