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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4日讯(记者邝晓霞)近日,市安委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针对我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不因防汛防风不力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情况、防汛防风人员装备和物资设施检查情况、防汛防风所带来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防汛防风应对措施等,确保人员、物资、装备、设施、应对措施处于防汛防风的良好状态。
此外,各区、各部门和企业要仔细分析研判今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特点,健全完善部门间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修订完善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并做好演练。在防汛防风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