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8日讯(记者李云川) “我们乱丢垃圾,给海口‘双创’抹黑了,这是件很不文明的事情,今后我们一定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18日,因乱丢垃圾被媒体曝光3名外市县男子杨某、李某、王某通过本报等新闻媒体公开认错道歉,城管部门依法对3人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6月11日凌晨,3名青年男子在万绿园临海边的观景台处,喝啤酒、吃花生过后,将花生壳、塑料食品袋、易拉罐、纸巾、烟头等垃圾遗留现场。此举引起了市民的注意,有关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请公安局找到三人,在媒体道歉。”
接到批示后,市公安局和龙华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刻查找3名当事男子。经过多方寻找,6月17日晚在华海路找到杨某、李某、王某3人。杨某等人称,他们分别是昌江、定安等市县的外来人员,年龄分别为21岁至25岁,都在海口从事装修工作。6月11日凌晨3时许,因雨后天气凉爽,他们相约到万绿园乘凉,后来兴起,又在小卖部购买了两箱啤酒和花生、香烟等,坐在观海台边喝酒聊天,边观看日出。当时他们也想过要把垃圾用袋子装好放进垃圾桶,但小卖店没有提供大的塑料袋,因为通宵没睡,加上酒精作用,当天没有收拾垃圾便于7时许离开了观海台,回家睡觉了。17日晚警方找到时,他们才想起此事,觉得当时确实不应该将垃圾遗留在观海台处。
6月18日,3名男子来到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通过全省主流媒体向市民道歉。据了解,3名男子全为“90”后,且都从事装修行业,分别来自昌江、定安。公开道歉后,龙华警方联系城管部门到场,根据《海口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35条之规定,依法对杨某等3名当事人罚款50元。
龙华警方呼吁,在海口“双创”的关键阶段,希望广大市民共同努力,创造海口美好和谐文明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