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一些地方发生多起学生溺亡事件:18日,白沙一女孩在水塘边玩耍时不慎落水,7名同伴下水施救酿悲剧,最终3名女孩溺水身亡;23日晚,在文昌头苑办事处来龙洋排水渠,一名中学生不幸溺水身亡;24日下午,澄迈3名学生在南渡江边钓鱼溺亡;24日晚8时许,一名7岁男童在海口假日海滩溺亡……时值盛夏,不少人都喜欢到江河湖泊中一享清凉,但水下情况变幻莫测,溺水事故频发,如何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监管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
□本报记者 蔡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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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期全省多名学生溺亡
18日下午,儋州红岭学校六年级8名女学生相约到临近的白沙岭尾村玩耍。刚开始,大家坐在水塘旁边的大石头上吃菠萝蜜,其中一女孩吃完后去水塘洗手并玩耍,随后不慎落水。岸上的其他7名同学都不会游泳,看到那名同学快沉入水底了,她们来不及多想,先是4名离得较近的女孩冲到水塘边,一个拉一个的手接力施救。可是,这4个女孩也掉进水里了,岸上还剩下的3个女孩,立即去救人。最终拼尽全力才救上来2个人,还有三个同伴在水里挣扎。
没办法,岸上的其他女孩马上跑去找大人,等找到3名女孩时,年龄在13岁左右的3名孩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23日晚6时30分许,在文昌市头苑办事处来龙洋排水渠,一名中学生不幸溺水身亡。记者了解到,溺水者是附近中学一名16岁的男学生,下午放学后与同学一起在学校后面的农用排水渠游泳时不幸溺亡。
24日下午5点左右,在澄迈永发镇岑后村永发大桥附近,有7名中学生相约在南渡江边钓鱼,其中一人意外落入水中,2名同伴施救不幸双双落水,最终3名中学生溺亡。
此外,24日晚8时许,海口一名7岁男童在海口假日海滩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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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孩子擅自下水游泳
记者调查发现,中小学生溺亡事故多发生在非指定的游泳水域,如:江河、湖泊、水塘、水坑等处。虽然这些水域事故频发,但仍有不少人前往游泳、戏水。
对海口来说,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主要有白沙门海滩、南渡江及部分游泳池。25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琼州大桥下的南渡江边,在江堤入口旁边的墙上,印有“禁止在河道内游泳”几个大字。走下江堤后,一间房屋的墙上也有“此处严禁游泳”的字样,此时在这里的成年人寥寥无几。而在河道内,有多名10多岁的男孩在追逐、嬉戏、打闹。旁边的草坪上,停放着四五辆自行车,车座上放置着孩子的衣服和鞋子。对于游泳的安全问题,其中一名男孩表示,天气太热了,他们就结伴过来玩耍,但不会游太远。
随后,记者在海甸岛白沙门海滩看到,在进入海滩的入口处竖有“本海域属溺亡事故高发区,请勿下水游泳!”“海域复杂,请勿下水”等警示牌,但多数市民照游不误,其中不乏有10岁以下的儿童,有些儿童没有穿救生衣、戴游泳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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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是意外伤害高发期
从6月18日到24日,不到一个星期有8名学生溺亡。记者发现,这些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节假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中,正是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由于缺少家长、老师的监管,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对水下情况认识模糊,极易发生溺水事故。
暑假是学生意外伤害的高发期,加强学生安全防护显得尤为重要,暑期学生安全不能“放假”。海师附中吴老师表示,暑假期间家长应接过学生的监护“接力棒”,多与孩子进行安全意识的交流,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不少市民希望,除了家长要加强安全提醒和防护,对于那些容易发生事故但孩子们又爱去的地方要加强安全防范,竖立安全警示标语,加大巡查密度,增强安全应急处理能力。还要加强公益性游乐场所建设,引导孩子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
教育部门提醒
1、禁止孩子私自或结伴去野外水域玩水、捉鱼虾等;不要让幼儿脱离监护视线单独在泳池玩水。
2、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游泳馆游泳。
3、未成年人参与水上游乐项目,必须有成年人带领。
4、如果遇到同伴溺水,告诉孩子要理智救援,不要盲目下水救人及手拉手施救,要及时大声呼救并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