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6日讯(记者赵莎 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李盛兰)6月26日上午,一辆出租车因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被交警部门依法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当天上午8时许,一辆出租车因在国兴大道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被市民拍下来并向交警支队举报。接到举报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迅速派人调查了解情况,当天上午,当事人蒙某前往海口交警美兰大队配合调查。经查,蒙某承认了其驾驶车牌为琼A413××出租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事实。最终,交警支队对蒙某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罚款100元处罚。
海口公安交警支队提醒,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各行其道,即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行人走人行道,切勿因贪图一时方便走错车道,不仅违法,甚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