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7日讯(记者吴思敏)2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6月28日—7月6日中午12点为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学籍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本省户籍考生如果填报了有关普通高中志愿的,应到户籍所在地中招办进行户籍复核。
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本省户籍考生,选择以户籍地身份填报志愿的,如果填报了海南中学和海南华侨中学第一批次或户籍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须在2017年7月7日—14日的工作日期间,由家长将户口簿原件提交户口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复核。7月15日,负责受理复核的中招办将此类考生的复核结果造册登记后上报省中招办。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户口簿原件进行复核或提交的户口材料未通过核查的考生,考生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有权认定其填报的相应志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