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9日讯(记者蔡佳栩)近日,海口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报》,公布全市84个单位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
按照《海口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2016年度全市84个单位(含4个区)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其中,17个单位被评为A档,59个单位被评为B档。市委老干部局、市工商业联合会、美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等8家单位考核结果被评为C档,其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将由分管市领导约谈,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通报》指出,从考核总体情况来看,得分较高、排名为A档的考核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四个亲自”落实较好,廉政教育、作风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工作比较到位,考核准备工作充分。排名为B档的考核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能够带头履行“四个亲自”,党风廉政建设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基本完成。排名为C档的考核单位的考核准备工作不充分,党风廉政建设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完成情况比较差,出现作风问题和被纪律审查情况较多。
从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来看,市委老干部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具体行动和措施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重业务、轻党建”,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民政局、海口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对考核方法不熟悉不掌握,不注重履责留痕,对考核指标要求的对应证明材料收集整理归档还不够完整;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单位党委(党组)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记录不规范,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报告、报表不全;秀英区、美兰区对责任制考核工作认识不到位,仍然由区纪委牵头负责考核工作具体事宜,落实主体责任“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落实在纪委”的现象依然存在。
《通报》要求,各单位要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四个亲自”,其他班子成员要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向党委(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措施,协助党委(党组)健全监督、倒查追究机制,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