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观澜湖华谊冯小刚文化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拟建的“电影公社项目四(园林景观区)地块二期”项目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该项目用地属《海口南部四镇(永兴、龙桥、龙泉、遵谭)旅游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5版)》内的F-0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整体用地面积为18359.03㎡,该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本期开发用地面积为14788.67㎡;本期建筑设计方案为:拟建5幢1-2层商业建筑(其中JG-4建筑层数为2层,建筑高度为11.60m;JG-5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4.950m;JG-6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13.355m;JG-7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4.898m;JG-8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7.10m),总建筑面积为1921.64㎡,其中计容面积为1921.64㎡,容积率0.10,基底面积为1369.67㎡,建筑密度7.46%,绿地率40.61%,停车位20个等符合控规各项规划技术指标要求,现拟审批。为征求社会各界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如对该建筑设计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否则,视为无异议。
1.公示时间:10工作日(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26日);
2.公示网址: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hklhq.gov.cn)
3.公示地址:拟建项目现场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hghjs@163.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1#楼509房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570125
5.咨询电话:66568675
联系人:王国来 周美君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