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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3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吴达忠)湖南籍男子谢某某在海口某酒吧当营销员时做起贩卖毒品的勾当。近日,秀英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谢某某在海口一酒吧做营销员。今年3月12日下午,购毒人员黄某打电话联系谢某某,声称要通过谢某某在酒吧预定酒桌,同时向谢某某求购500元毒品,谢某某表示同意。
次日凌晨,谢某某在海口市大园路某KTV门口处将一小包毒品交给黄某时,两人被民警抓获。经鉴定,该包毒品检出甲基苯丙胺、MDMA、尼美西泮成份,净重1.7克。秀英区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