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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30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罗凤灵)儋州市某村12名男子组成两个诈骗团伙,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客服电话实施诈骗,先后骗取多人钱财共5万余元。近日,12人因犯诈骗罪被海南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2万元不等。
2015年7月开始,李某正先后纠集李某芳等7人,通过在互联网发布虚假客服电话的方式实施网络诈骗。李某芳等人随机接听电话,并冒充客服人员共同实施诈骗。每次诈骗到钱时再按比例抽成,客服人员获得诈骗款的30%,取款人获得12%,李某正获得58%。2015年7月22日晚7时许,被害人廖某明在网上搜索到李某正发布虚假的“阿里巴巴客服电话”并联系客服人员。李某芳等人随机接听电话后,诱骗廖某明到银行ATM机操作转账,分3次将16990元转到指定账户,随后李某正派人取款分赃。
2015年3月开始,同村李某康、李某鹏等5人用相同的手法实施网络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