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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30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赵庆春)海口男子伍某在ATM上转账,不料却将一万多元误转他人账户,结果对方拒不返还,好在近日经法院判决,他终于讨回钱财。
伍某因入住新宅需购置物品,遂准备将购置物品的款项人民币11300元转给其朋友梁某某。他到银行ATM上进行操作转账,欲将11300元转入朋友梁某某的银行账户,却因操作不慎,将该款误转入另一账户中。伍某经向银行查询,跟账户所有人郑某取得了联系,但多次沟通对方都不还钱,他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伍某将11300元转入郑某账户中,因没有证据显示双方之间就该款的支付存在约定,且系伍某操作失误所致,则该款非属郑某的合法财产,郑某取得该款没有合法根据,应当依法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