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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7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薛莹婕)年仅10岁的申请执行人贾某豪是被执行人贾某奇的儿子。2011年底,贾某豪父母协议离婚,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按月支付抚养费。2014年中开始,贾某奇拒付抚养费用被告上法庭。秀英法院判决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共16.5万元;2016年6月起到贾某豪大学毕业,支付每月7500元的抚养费。判决生效后,贾某奇仍怠于履行义务,今年3月,其儿子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秀英区法院依法查封了贾某奇名下的一套房产,但贾某奇一直拒不露面配合法院执行,且被查封房屋一直被亲属占有使用。对于法院的腾房要求,房屋占用人一直抗拒执行。被查封房屋已经评估等待拍卖,但如果不能在拍卖前腾空房屋,因为交付问题,拍卖程序将难以顺利进行。
经周密部署,秀英区法院决定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被执行人亲属情绪激动,阻挠干警执行工作。经劝说,被执行人的亲属最终签下承诺书,承诺在5日内完成腾退,将房屋交付法院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