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0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胡坤坤)18日上午,海口中院与秀英区法院联合在永兴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依法对一批毒品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对贩卖、运输毒品罪犯黄付海执行死刑。
2015年5月,周某(已因病死亡)联系黄付海欲购买毒品。同年6月5日,黄付海将4块海洛因交给黄某(已判刑),让其带到海口。黄付海又与黄某商议共同购买氯胺酮一并带到海口贩卖,所得利润二人平分。黄某遂联系毒贩“老二”,以每袋2.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8袋“K粉”。当日,黄某携带装有4块海洛因和8袋“K粉”的背包,从佛山乘坐长途客车前往海口,黄付海则驾车前往海口。次日凌晨5时许,周某向黄付海购买5袋“K粉”和2块海洛因,支付10万元现金,许诺余款后支付。黄付海让黄某携带10万元现金和其余毒品下车,黄某下车后被民警抓获,当场从其背包内缴获海洛因699.3克、“K粉”2955克及毒资现金10万元。黄付海随后被抓。当日,周某在屯昌县被抓获,民警现场缴获海洛因349.1克、“K粉”4920.3克和毒资12万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判处黄付海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据悉,截至今年7月,海口市区两级法院今年毒品案件收案数1282件1328人,审结1257件1385人,普法宣传11次,普法受教育人数94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