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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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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排泄物直排污水横流
琼山区责令拆除停止养殖作业

    本报8月26日讯(记者龙易强)25日晚,琼山区接到关于那央村养猪场排泄物直排污染环境等问题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群众举报件,区人大副主任蒙莽,副区长周启轩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连夜督导环保督察举报件的整改工作,当场责令拆除猪场,尽快完成生猪转移。

    据群众反映称,海口市琼山区那央村委会永田村生产队100米处有一规模上百头猪的养猪场,排泄物、废水随意排在路边,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5日晚,接到举报件后,琼山区立即组织凤翔街道、街道武装部、街道城管中队等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调查督导。

    经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那央村养猪场面积2000多平方米,共有100头猪。8月8日,凤翔街道城管中队已对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案件初查通知书,当天晚上,执法人员还连夜做了该养猪户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做好生猪转运搬迁及清理工作。

    25日晚,经执法人员核查,发现该猪场无防疫条件合格证,猪场内无储粪池,粪污直接外排,散发臭味情况属实。针对此情况,执法人员责令养猪户在26日前完成一百头猪的转移工作,同时对该养猪场进行拆除,不得再开展养殖作业,并要求养猪户清理猪场污物,填平猪场低洼积水处,避免积存粪便污水、再次产生次污染。

    据了解,目前该猪场已全面清理外排粪污,并清理完所有生猪,猪场已没有散发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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