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讯(记者李银)近日,海南保监局联合海南省住建厅向全省各级相关部门和行业下发征求意见稿,拟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风险保障全覆盖。建筑工程保证保险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履约保险证保险等,全面覆盖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
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承保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被确认为工程建设中履约及支付保证的形式之一,与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具有同等效力,将极大地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
强化政策支持力度。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在招标公告和文件中明确可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保证形式,要求企业提供履约保证、质量保证的,发包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允许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未明确的,有关部门对该合同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