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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海洋督察交办件(1-10批)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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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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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海口)
(第十七批 2017年9月6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D17070        海口南大桥海秀路交叉口桥下有一个垃圾站,有异味,且非常脏,影响周边居民及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海口大气       经查,该垃圾收集点存在设备设施没有及时清洗,路面污水没有及时排除,产生异味,并且在转运过程有垃圾暴露、垃圾车停放不规范等问题。属实    1.海口龙马环卫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转运站进行大清洗,派出路面养护车、水车清洗转运站及周边,并喷洒除臭剂。

    2.完善设备使用、垃圾收集清运、地面清洗作业、车辆管理、站内部卫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大转运站管理力度。

    3.对转运站设备设施进行以下改造:

    (1)将转运站里21.5米的明沟改造成暗沟,防止污水外流,该改造计划于2017年8月29日完成。

    (2)对转运站143平方米的路面进行平整,杜绝积水残留,该改造计划于2017年8月31日完成。

    4.对转运站内外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防止蚊蝇孳生,减少异味。加强转运站内外全天候保洁工作,箱体、地面和车辆要及时冲洗和清理,保证转运站内外环境整洁,做到地净、墙亮、无污水。

    5.环卫车辆摆放规范整齐,不乱堆乱放杂物,车容车貌保持干净整洁。

    6.环卫电动车充电需将车辆清洁干净方可进入场地。

    7.加派洗扫车辆,及时清洗场地,保证场地干净整洁。

    8.转运站不准停放垃圾清运和压缩车、禁止用压缩车压缩垃圾、木板和家具。

    9.龙华区环卫局每天派人对该转运站进行巡查督办。

无2D17090       海口椰海大道香榭花园小区后方、红星村里经常有人燃烧胶类物质,散发臭气,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海口大气    1.经核查,现场未有焚烧火点,但有焚烧生活垃圾的痕迹,焚烧垃圾的时间估计为2-3天前,焚烧的垃圾中夹带部分塑料制品。经走访村民了解到,居住附近的村民偶尔会到该处进行焚烧垃圾。该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2.燃烧胶类物质,散发臭气,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属实    1.红星村委会工作人员现场清理焚烧垃圾后的残留物,做好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

    2.红星村委会工作人员将做好附近村庄村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从源头上杜绝焚烧垃圾的行为。

    3.村委会、凤翔街道城管中队工作人员加大城乡结合部的巡查力度,排查有无焚烧垃圾行为。对发现的随意焚烧垃圾行为进行制止,按照相关法规教育处罚。

    4.目前已清理红星村委会香榭花园小区后垃圾焚烧后的残余物,并对周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同时村委会、凤翔街道城管中队已加大该片区巡查力度,举一反三,排查有无焚烧垃圾行为,尚未发现类似情况发生。

无3D17106       海口秀英区永兴镇雷虎村委会昌叉村四周有4-5个养猪场(平均规模有100多头),无环保排污管道,随意抛洒排泄物,散发浓重臭味。海口大气    1.现场发现有三家养猪场,分别为海口昌发养猪专业合作社、王贵松养殖户和赵爱平养猪户,3户养猪场均距离村庄聚集区约500米。

    2.信访件反映“无环保排污管道,散发浓重臭味。”的情况属实。3家养猪场均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污水收集池,但无沼气池和环保相关手续。现场有猪粪便臭味,无污水外流现象。

    3.信访件反映“随意抛洒排泄物”的情况不属实。现场未发现随意抛洒排泄物情况。

    4.根据海口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我市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区域划分(修编)的通知》,上述养猪场均在禁养区内。

部分属实    1.3家养猪场均承诺在2017年10月28日前将存栏猪全部出售完毕并将养殖场关闭,在出售完毕之前做好猪舍及周边环境卫生。

    2.如养殖户未在期限内关闭拆除猪舍,逾期后予以强制拆除,并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病媒消杀。

无4D17075       海口秀英区从秀英港到万豪酒店一带海岸被填,海岸线遭到破坏。海口生态    经核查存在以下问题:

    1.万豪酒店附近存在抛石护岸而占用自然岸线的现象;

    2.秀英港到万豪酒店一带海岸的排水口、排洪沟存在污水经沙滩直排入海的现象;

    3.存在岸线海防林被毁的现象。

属实    1.市林业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1)挖砂点和印象海南停车场已补种补植复绿;

    (2)抓获挖砂毁林人并进行了刑拘;

    (3)6宗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已全部进行了处罚,共罚款8.02万元,并责令60天内恢复原状;

    2.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岸线整治和修复工作;

    3.积极推行湾长制试点工作,落实岸线管理责任;

    4.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的围填海管控政策和《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确实有效保护自然岸线。

无5D17059       海口龙华区龙桥镇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项目由香港骏豪集团旗下海南骏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未批先建,砍伐大片原始林,破坏火山岩地面,严重影响海口地下水涵养蓄水区。度假区内有十个高尔夫球场、酒店和游乐场等设施,2010年环评通过审批,要求做好防渗漏措施,但因环评审批前项目已建好,无法按照环评要求改建,大量含农药化肥的污水渗漏至地下水。该项目编制环评时未按要求进行监测,监测的地下水水样由开发商取样交由监测机构监测,数据造假。海口生态水    经查,1.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内的酒店和游乐场相关项目均已审批。

    2.地下水受农药化肥污染情况不属实,环评监测过程中数据造假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海口市生态环保局下一步对该问题加大地下水跟踪监测,如发现水质变化,将依法进行查处。

    2.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核对度假区项目用地农转用报批及供地相关手续。

    3.市林业执法支队根据项目用林审批和林木采伐办理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非法占用林地立即立案查处。

    4.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

无6D17056       海口市琼山区旧洲镇雅秀村委会雅龙上村猪场负责人2014年未经村民同意,砍伐100多亩生态林建猪场,因村民反对2015年撤走,2016年重新养殖,修建沼气池处理排泄物,但沼气池容量太小,养殖污水排入雅龙沟,散发臭味。海口    水

    大气

    1.经核实,该项目业主于2011年10月与旧州镇雅秀村委会雅龙上村民小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014年1月申报设施农用地,2015年1月琼山区人民政府下达“设施农用地批准通知书”。项目建设已备案,不在禁养区;且有环评备案、环评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设施农用地批准通知书”、有营业执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等。现有猪舍36栋,配套相应沼气池700m³、沼液池2000m³(沼气建设是经过专家论证按照养殖规模来设计建设)等污染防治设备设施,运转正常。走访调查四边低洼地,没有发现污水排出口,没有发现污水直排入雅龙沟的现象。养猪废水汇总暂存池,通过沼气系统处理后用于农用,粪便收集后出售(有记录台账),沼液运到附近的柠檬基地进行浇灌,但猪场猪舍、干粪堆场和无害化处理池散发臭气。

    2.2017年8月28日11:30分,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有资质的技术人员也赶赴现场进行臭气专项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放气体达标。琼山区生态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张艳辉、符荣恒也对该猪场进行现场勘察,仔细检查了项目污染防治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粪便、沼液清运消纳台账等,现场检查尚未发现项目存在违法行为。

    3.2017年8月28日12:20,副镇长周敏向雅龙上村部分群众了解、核实,该地块于2011年召开以户为代表的群众会议,经过三分之二的群众签名同意对外承包该地块(承包期限为30年),该猪场建设时,该地块属于农业设施用地,已不存在。

部分属实    1.及时对猪舍粪便进行干清粪,并尽快出售干粪,减少干粪储存量,减少臭气排放。

    2.要求该养猪场清理和改造无害化处理池,从源头上清除臭气。

    3.问题已解决。该猪场臭气监测结果达标,养殖场也已在无害化处理池投入烧碱加快尸体腐化速度并制胶圈加强无害化处理池封口密封度,防治臭气外泄。

无7D17054       海口龙华区清水镇坡崖村有一豫捷洗涤,污水直排至沙坡水库,散发异味,造成水污染,烧柴的烟雾直排至环境中,造成大气污染。海口    水

    大气

       经排查,投诉中的“清水镇”不存在,坡崖村为龙华区城西镇管辖的自然村,在坡崖村及附近未发现名为豫捷洗涤的工厂,但在坡训村水塔边民房院内发现一家名为漂新坊洗涤服务部的洗涤厂,距离沙坡水库约2公里,无环保手续,存在违建。2017年8月25日,龙华区环保局已根据12345热线投诉核实该厂无环保手续,燃烧木材排放的烟雾和洗涤污水排放无检测,对该厂进行查封。    部分

    属实

    1.责令2017年8月29日前拆除擅自搭建的临时建筑物。

    2.责令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3. 2017年9月4日前自行拆除生产经营设备,并将设备搬离经营场所。目前,当事人承诺不再从事洗涤生产,已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拆除擅自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拆除生产经营设备并将其搬到村内空地存放。

无8D17053       海口美兰区三江镇茄苪村委会新宅村有村干部在禁养区开设养鸡场;海文高速路罗牛山路口有一水泥厂,造成扬尘污染。海口扬尘生态    1.茄苪村委会新宅村干部王琼养殖场因处于禁养区,经市政府“12345”热线督办后,2017年7月已被取缔,情况不属实。

    2.海文高速路罗牛山路口处没有水泥厂,产生扬尘污染的单位可能是正钏搅拌站或华森搅拌站。正钏因临时用地和临时报建手续未完善,于2017年8月10日已停产,现场检查也未发现生产行为,堆料厂设有遮尘网及喷淋装置;华森处于试生产阶段,还未竣工环保验收,物料堆场有遮盖及喷淋设备,作业区及厂区出口均有喷淋设备及洒水车。附近还有1家鑫海岛搅拌站正在建设,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关于扬尘污染问题。美兰区国土执法、城管部门正依法对3家搅拌站立案调查,已分别责令停工或停产。正钏于2017年8月10日已停产;华森于2017年8月29日停产;正在建设的鑫海岛2017年于8月29日停工。下一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三江镇及三江城管中队将安排专人跟踪巡查,美兰区环保、住建、农林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手续完备才准予继续生产和建设。无9D18010       海口美兰区椰林路与五指山路交叉路口的老新疆饭店,晚上在店外搭建露天烧烤棚,烧烤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通过大型鼓风机排向路边,油烟呛鼻,污染空气。向12345反映了两个多月仍未解决。海口油烟       经核实,老新疆饭店确实存在晚上露天烧烤产生油烟污染的问题。属实    1.2017年8月11日已对老新疆饭店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停止使用店外烧烤炉,8月28日再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露天烧烤,并当场清扫店外环境卫生。

    2.目前老新疆饭店2017年8月28日已将露天烧烤炉搬进店内,烧烤油烟会经油烟净化处理排放,将于9月30日之前配合做好该铺面产权收回工作。

无10D18015       海口美兰区海府一横路群上村晋江街42-3号侨办第二宿舍楼A座一、二层铺面经营的小万宁餐厅油烟排往地下,污染环境,被居民投诉后施工搭建高空排烟管,但仍然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且餐厅污水排入小区地下管道,臭味浓重。海口油烟水    1.2017年8月28日01:20分,美兰区城管、白龙街道连夜到现场。

    2.经核查发现,海府一横路群上村晋江街42-3号侨办第二宿舍楼A座宿舍楼左侧有餐厅的油烟管道,排烟口向下直接排入下水道;小万宁餐厅(海口美兰小旺宁鸡鹅美食站晋江店)已停止营业,店内空无一人。

    3.2017年8月28日9:30分,由王业民副区长带队,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再次到达现场,对小万宁餐厅(海口美兰小旺宁鸡鹅美食站晋江店)油烟、污水排放污染环境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巡查核实发现,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有检验合格标志。但经美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检查,该店未建专用高空烟管,有排烟管道向地下排污管道直排,作业时油经过隔油池流入地下排污管道,油烟排入同一管道,作业产生的油烟经店内三个隔油池和排水管道散发至周边环境,造成臭味;该店建设了合流管道约长20余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小区地下排污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属实    1.美兰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队员现场对于该店未采取高空排放油烟的行为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责令该店3日内改造烟管进行高空排放,并验收合格,并做好店面保洁及“门前三包”。

    2.白龙街道及辖区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加强对该店的巡查,严加管控,防止问题反弹发生。

无11D17107       海口琼山区凤翔东路一号的天上人间小区一楼临街商铺的烧烤店,有排烟设备但不启用,烧烤油烟直排到楼上居民家中;每天营业至凌晨3-4点,噪声扰民。海口油烟噪声    1.现场发现,食客喧哗产生噪音确实对楼上住户产生了不良影响。

    2.经查,厨房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且正常使用,厨房窗户密闭完好,没有油烟跑漏现象,排油排烟状况良好,不存在投诉办件中反映的“有烟油设备但不启用”及油烟直排污染的问题。

    3.该店存在深夜经营时食客喧哗产生噪音扰民的问题。

属实    1.针对投诉办件中反映超时营业产生噪音的问题,琼山区城管部门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整改,要求如果经营时间超过22:00,要关闭门窗,店内封闭经营,同时严禁食客摇骰子、猜拳、大声喧哗等活动,降低噪音,确保周边安静。

    2.针对现场调查发现的涉嫌油烟污染的问题,城管执法队员现场拍照取证,并下达《当事人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笔录》《案件初查通知书》。2017年8月28日下午,琼山区环保部门已着手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油烟排放进行监测,琼山区城管部门将根据监测报告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3.琼山区城管局将加大力度巡查,如果发现该店油烟超标排放,琼山区城管局将根据《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二条第十款,对其处5万元以下罚款。

    4.问题已解决。对于噪音扰民问题,2017年8月28日晚上,该店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执法部门跟踪巡查未发现噪音扰民现象。对于油烟污染问题,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合格。

无12D17093       海口龙华区滨湖路10号南海花园旁的海宇公寓有一职工食堂,晚上12点至凌晨4点作业时锅炉的噪声扰民,政府要求整改,但目前未整改。海口噪声       经查,海宇公寓食堂的噪声源是食堂作业时鼓风机发出的噪声。属实       2017年8月30日,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编号:HKHBJS/2017/497号)结果显示达标。巡查发现海宇公寓食堂夜间不作业。无13D18025       海口美兰区新民东路53号东门市场王雄英冰店,24小时不定时作业,碎冰机产生噪声大,目前为了躲避检查,在休息时间中午12-12:30,13:30-14点,晚上22-22:30时间段作业,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美兰区博爱中队城管投诉无果。海口噪声    1.2017年8月27日22:20分,经博爱街道办现场核实,当场未发现新民东路53号王雄英冰店存在超时作业现象。

    2.2017年8月28日09:30分,博爱街道牵头联合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工商局以及博爱派出所等人员联合对该店进行现场调查,店铺负责人表示存在超时作业的情况。

    3.2017年8月28日12:30分,美兰区副区长邓剑雄带队到现场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4.经调查,新民东路53号王雄英冰店在东门市场内,具备有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为王雄英,店内存有碎冰机器,通过粉碎大冰块为周边海鲜铺面提供碎冰用于保鲜。

属实    1.2017年8月28日,美兰区城管部门对东门市场内王雄英冰店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12:00-14:30及2在2:00-次日6:00进行机器作业;

    2.美兰区环保局现场约谈该店负责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作业,由店铺负责人在铺面门前公示作业时间并当场写下规范经营承诺书;

    3.美兰区商务局对东门市场物业现场约谈,要求其加强管理,规范铺面按照规定作业时间经营;

    4.已组织由城管、联防组成的巡查队,每天两组在12:00-14:30及22:00-次日6:00对该区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超时作业,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杜绝此类案件反弹。

无14X17040       海口琼山区甲子镇长昌村有一兴合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违规建造的烟花爆竹仓库,附近村民经常闻到刺鼻气味,危害居民身体健康。海口大气    1.经初步调查,海南兴合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在甲子镇长昌村委会设立的4个烟花炮竹储存仓库,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800余米,符合距离人群密集居民区320米外建设标准,是根据烟花炮竹仓库工程设计规范2B2006一16规定要求建设的。该公司不是生产企业是储存仓库,没有污水排放,仅在春节前后用于储存烟花爆竹成品。目前距离年关还有一定时间,该公司4个仓库处于空置,现场未见存放烟花爆竹。该公司环评材料2017年8月份初已提交,还没检测,但经走访附近村民,均表示该公司4个仓库在存放烟花爆竹时存在刺鼻气味。因此,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2.废气处理措施不到位,排放的废气未经处理散漫出去。

属实    1.针对该公司4个仓库储存期间的情况,琼山区安监局要求该公司在4个仓库要加装粉尘收集装置,排放的气体要经过除尘处理才能排放到大气中。

    2.该公司正在补办环保手续。

    3.已加强粉尘收集装置的管理。

无15 X17010       海口秀英区石山镇道堂村委会有干部违法转租土地,致使他人毁坏30亩林地开挖地下矿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投诉至当地林业公安无果。海口生态    1.经现场核实,被举报对象实为海南盛绿花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火山休闲奇观园),该项目土地承包手续完善合法,林木采伐在《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复的范围内,涉及地块上原附着物主要为灌木杂草,现已清理平整面积约71.82亩。

    2.经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2017年8月28日现场核查,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分局于2017年3月24日准予该项目的三方用地协议和设施建设方案进行备案,目前该项目正进行场地平整,现场未发现开挖地下矿石行为。据盛绿花公司反映该区域为开发海南火山休闲奇观园项目需要,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农用地复垦方案》,按方案对该区域进行土地平整复绿。

    不

    属实

    1.要求海南盛绿花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农用地复垦方案》及时对该区域土地进行平整复绿。

    2.由石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对该项目的平整复绿进行跟踪监督。

    3. 要求海南盛绿花实业有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许可内容、协议约定使用土地。

无16 X17037       海口琼山区振发横路中景花园小区的物业海南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内占用绿化用地建办公室和食堂,食堂无环保设施,油烟直排。海口油烟    1.根据海口市规划局琼山分局提供的中景花园平面图并经该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认定该建筑物全部占用绿化地建设,信访件反映“占用绿化用地建设办公室和食堂”情况属实。

    2.信访件中反映的物业管理处食堂油烟排放污染问题,经查,海南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处的食堂未采取油烟治理措施产生油烟污染现象,油烟污染问题属实。

    3.海南康宁物业有限公司无办公室和食堂建筑物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属违章占用绿地建设。

属实    1.针对信访件中反映的占用绿地的问题,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笔录》和《当事人询问笔录》,下发《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占用绿地问题进行立案。责令海南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17年9月2日前自行拆除违规占用绿地建设的一层平顶建筑,并恢复绿地原状。

    2.针对油烟直排的问题,城管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食堂立即停止使用。

    3.目前物业食堂已停用,但海南康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仍未对违规建筑进行拆除。下一步,琼山区城管局将依据法律程序于2017年9月6日前对其进行强拆。

无17X17027       海口龙华区新民西路店面中,有7家粉碎机加工坊(粉碎机约14台)、2家面粉加工厂、夜宵店、烧猪烧鸭等,每天作业时产生噪声,影响居民生活。海口噪声    2017年8月28日8:30分,龙华区到现场处理。经查存在以下问题:

    1.小型磨面粉碎机加工小作坊与面粉加工小作坊加工作业时有机械噪声;

    2.烧鸭店加工作业时有排气扇噪声。

属实    1.与新民西路小型磨面粉粹机加工小作坊、面粉加工小作坊店主协调加工时间为6:00至12:00(6:00-7:00作业时关紧门窗),14:00至22:00,3家夜宵店加装玻璃门隔音,露天场所经营不超过23点;

    2.店家将加工机器重新布置安装,尽可能拉开与门口的距离;

    3.每天早上6:00、12:00和22:00进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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