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我局于2016年3月15日核发建设单位为海南观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海口观澜湖桂园会馆20-03地块和2016年4月1日核发建设单位为海南观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口观澜湖椰园会馆20-05和20-08地块项目的三个《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分别为460106201603150301、460106201604010201、460106201604010301。由于三个项目发生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被注销,因此该项目已不具备施工条件,我局依程序对证号为:460106201603150301、460106201604010201、46010620160401030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7日